麻布袋AQL1.5验货标准一、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途润制袋生产的麻布袋检验,旨在确保交付的麻布袋质量符合客户要求与行业规范。采用AQL1.5抽样方案,既能保证抽检样本的代表性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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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适用于途润制袋生产的麻布袋检验,旨在确保交付的麻布袋质量符合客户要求与行业规范。采用 AQL1.5 抽样方案,既能保证抽检样本的代表性,又能合理控制检验成本和时间。
检验需在自然白光或 600 - 750Lux 照度的等效光源下进行,检验人员距检验样品 30 - 50cm,以正常视力(或矫正后)进行检查。
根据 MIL - STD - 105E 抽样标准,确定样本大小。当批量范围在 281 - 500 件时,样本量为 50;501 - 1200 件,样本量为 80,以此类推。
外观、尺寸等一般缺陷 AQL 值设定为 1.5,即每百单位产品中允许的最大缺陷数为 1.5 个。严重影响产品使用或安全的致命缺陷 AQL 值为 0,一旦发现即判定整批不合格。
当样本中发现的缺陷数小于或等于 AQL1.5 对应的接收数时,判定该批麻布袋合格,可正常接收。
若样本中的缺陷数大于 AQL1.5 对应的拒收数,判定该批不合格。对于不合格批,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检返工或协商处理。
检验过程需详细记录检验数据,包括抽样数量、发现的缺陷类型和数量等。检验结束后,出具正式的检验报告,作为质量判定和追溯的依据。